12月5日下午,文学院在文B103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会议。会议由邢满院长主持,符永书记、吴海超副院长、罗敏副院长、蔡青副院长以及文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此次会议。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琼台〔2023〕175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文学院成立了2023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会上,邢满院长首先宣读了相关的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对其中重要的内容进行解读。随后各教职工就一年来的工作实际,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现场述职。述职结束后,现场以不记名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最后的统分工作由学院行政秘书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本次考核工作的开展不仅是对文学院教职工一年教学工作的梳理与总结,也是激励老师们积极开展工作、明确努力方向的有效方式,对学院高质量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撰稿|张余萍
审核|杨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