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经学校批准,特举办中文系首届速录技能大赛。大赛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中文系文秘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大一、大二全体学生。
二、比赛时间
2012年5月29日(周二)下午3:30
三、比赛地点
新校区计算机房
四、比赛形式
个人赛
五、比赛内容
大赛设以下两个环节:
1.文字看打速录(“看打”) :提供1500字材料,试卷统一印制在A4纸上,选手将内容快速输入到电脑中,限时15分钟。录入比赛用的“标准文本”格式:三号仿宋体,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含全角符号、标点),每页共有汉字(含全角符号、标点)共计28×22=616个。
2. 声音听打速录(“听打”):以声音文件的形式由专用电脑统一播放,选手将听到的内容快速输入到电脑中,听打的声音文件播放时间为20分钟。
六、成绩评定方法
1.总字数:为参赛选手在比赛时间内所录入存盘的文件(以下简称“赛卷”)进行实际计数所得的数字。听打赛卷的总字数不包括标点符号,但赛卷中应有能合理断句的标点符号;看打赛卷的总字数将标点符号计算在内;
2.正确字数:为参赛选手的赛卷中与比赛时所使用的标准文本内容完全相符的字数;
3.标准字数:为比赛时所用的标准文本的字数,听打文本不计算标点符号,看打文本计算标点符号;
4.格式分:以10分计,每出现一次不符合文档格式标准的错误计扣分0.1分,扣完10分为止,不倒扣分。
5.准确率=正确字数/标准字数×100%;
6.每分钟打字数(速度分数)=正确字数/比赛时间(单位字/分钟);
7.单项成绩=速度分数×准确率+格式分
8.总成绩=看打成绩+听打成绩。
9.名次评定:名次依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终成绩相同者准确率高者名次靠前,以上均相同者格式分高者名次靠前,均相同者并列。
七、注意事项
1.选手均需使用考场提供的标准键盘录入,输入法可自由选择。自行安装输入法时应在正式比赛前进行。比赛中不可携带和使用移动硬盘,否则视为违规处理。
2.比赛前选手对号入座并自行检测设备,如有问题应提前向工作人员提出,由工作人员安排调换。
3.比赛过程中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抄袭、复制他人的考试文本,否则按违纪处理并取消比赛资格。
4.比赛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举手与工作人员联系,不得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
5.比赛结束后,选手确定文本正常保存后应立即离开座位,由工作人员拷贝文本进行测评。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占参赛总人数的5%,二等奖占参赛总人数的15%,三等奖占参赛总人数的20%。
中文系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